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本市2007年度国家免检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07]214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的通知》(质检监函[2007]12号)的要求,2007年度闸北区国家免检工作于4月20日开始实施。为了做好本区国家免检产品申报工作,保证本区符合条件的产品能获得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现将2007年度本区开展国家免检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年新实施国家免检的产品 2007年对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分别为:非织造布;桑蚕丝制品;地毯;路由器;服务器;电脑机箱;背负式机动喷雾机;旋耕机;天然橡胶;聚乙烯醇树脂;燃煤用节能炉具;电炉电能节能装置;晴雨伞;牙刷;电子秤;拉链;淀粉;婴儿手推车;纸尿裤(片);内燃机风冷气缸套;汽车音响;车辆减震用橡胶件;有色金属(钨制品、钨铁、铜、再生铅);刮板输送机;手持式电动工具;工业缝纫机。 二、对免检有效期满的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工作 2004年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本市企业今年免检有效期满。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重新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的,经报国家质检总局审定后再次给予免检资格;不符合条件或未重新申请的,不再享有免检资格。 2007年到期重新申请国家免检的29种产品分别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皮鞋;热轧带肋钢筋;水泥;西裤;服装面料;针织保暖内衣;皮衣;塑料薄膜;塑料管材;水泵;不粘锅;沙发;床垫;糖;电池;机床;建筑防水卷材;民用计量表;化肥;内燃机;磁性材料及扬声器;电熨斗;床上用品;电磁炉;建筑(PVC)型材。 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质量好、效益佳、规模大的企业也可以提出新申请。 三、有关要求 1.组织工作 我局协助市局做好本区免检的宣传和企业的推荐、调查工作。 2.培训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5月16日在上海举办全国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区免检申报企业请于5月11日前填写培训登记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质监科。 四、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开展宣传工作,并接受企业的培训登记。 2.培训阶段:5月中旬; 3.申请、审查阶段:6月,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审查。 4.汇总、上报阶段:7月,汇总审查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定。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闸北区中华新路469号华天假日宾馆704室 联系人:邹克袁、朱民生、张薇薇 联系电话/传真:56326496 电子邮件:zbzj@shzj.gov.cn 附件1:免检培训登记表.xls 附件2:关于开展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通知.doc 附件4:关于公布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5:《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