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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闸北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告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 2007-07-05
发布机构: 闸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管 理办法》规定,凡注册在本市区域内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每年度均应接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度监督审查(以下简称:年审),年审方式以自查申报为主,现场抽查为辅。现将年审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获证企业应自2007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监局提交年审材料(2007年1月1日后首次获证的新企业不纳入本次年审范围)。
    二、申报年审材料包括: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含附件)原件;
    (二)《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2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四)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如卫生、安全生产、环保)需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2份。
    获证企业应当如实提供年审材料,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述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三、闸北区质量技监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闸北区中华新路469号7楼
    邮编:200070
    联系人:邹克袁、朱民生、张薇薇
    联系电话/传真:56326496
    电子邮件:zbzj@shzj.gov.cn
    本局网站:http://zb.shzj.gov.cn ,
    四、凡逾期未申报年审的企业,质量技监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相关表格可至闸北局质监科领取,也可登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许可证窗口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shzj.gov.cn/infocenter/gyscxkz.jsp)。 
                                      
闸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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