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为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请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一式二份)上签名、盖章,一份留存,一份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按照所承诺的内容,加强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一式二份) 2007年2月26日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本单位现有各类特种设备 台件,其中:锅炉 台,压力容器 台,压力管道 米,气瓶 只,起重机械 台,电梯 台,厂(场)内机动车辆 台,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本单位向上海市闸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配备专(兼)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使用在检验周期内的特种设备,不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四、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作业证书。 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立即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以上是我单位对安全使用特种设备法规、规定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单位各存一份。 |